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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(师范)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

发布者:湖南师大教科院 发布日期:2019-09-02 访问量:

 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适应新时代高质量特殊教育发展的人才需求,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热爱特殊教育事业,具有健全的人格,较好的社会责任感与文化素养、特殊教育理论素养和扎实的特教实践技能,能在特殊教育学校、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与部门以及普通学校从事教学实践、研究、管理、康复与服务工作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专门人才。

预期学生毕业五年后能实现以下目标:

1.理解并贯彻与特殊教育需要相关的平等观念与人道主义精神、热爱教育事业;

2.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、技能,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实际教学、管理、康复和服务工作的能力,能够顺利与特殊教育需要人群沟通并进行相应的社区、家庭服务。

3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、较强的意志力、心理自我调节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。

4.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,具有职业转换和持续发展的能力,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;


二、毕业要求

毕业要求

通用标准

专业毕业要求的内涵

指标点

1.师德规范

核心价值观与特教实践结合的能力、依法执教的能力

1.1核心价值观与特教实践结合的能力: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。

1.2依法执教的能力:具有依法执教意识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
2.教育情怀

职业认同感、正确的特殊儿童观

2.1职业认同感:理解特教工作的意义,具有从教意愿,认同特教教师工作的专业性。

2.2正确的特殊儿童观:以立德树人为己任,尊重特殊儿童人格尊严,有仁爱之心。

3.学科素养

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知识、特殊教育知识、特殊儿童康复知识

3.1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知识:理解不同类别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状况,具备相应的心理学和医学知识,掌握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。

3.2特殊儿童教育知识:理解特教事业的历史,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原理,具备较好的特殊教育素养。

3.3特殊儿童康复知识:理解教育康复训练的基本内容,了解教育康复与其他课程及社会生活的联系。

4.教学能力

特殊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、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力

4.1特殊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:能够运用特殊教育基本原理、课程论等各领域知识设计和实施特殊教育活动,能够根据特殊儿童情况合理调整教学目标和内容,并能进行分析和多元评价。

4.2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力:能够运用相关测评工具对特殊儿童进行合理测评,科学编写和制订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并进行实施,能够根据实践情况对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

5.班级指导

合理组织班级建设、开展并管理班级活动及进行心理和道德教育

5.1合理组织班级建设:能够胜任班主任管理工作,良好地组织特殊儿童班级组织建设。

5.2开展并管理班级活动及进行心理和道德教育:能够有效开展和管 理班级活动,组织特殊儿童进行适宜的教育活动或康复活动,开展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
6.综合育人

利用各种资源综合育人的能力、育人理念融入特教班级生活的能力

6.1利用各种资源综合育人的能力:能综合利用学校、家庭、社区、社会的各种资源,在教育实践中将特教知识学习、能力发展、功能康复与品德养成相结合。

6.2育人理念融入班级生活的能力:能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班团队、兴趣小组活动,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。

7.学会反思

特殊教育反思的能力、特殊教育研究的能力

7.1特殊教育反思的能力:反思特殊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,搜集相关信息不断改进特殊教育教学。

7.2特殊教育研究的能力:学会并掌握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,能够运用特殊教育研究方法解决特殊教育实践中遇到的问题。

8.交流合作

与特殊儿童沟通的能力、与同事的沟通合作能力、与特殊儿童家长和社区的沟通合作能力

8.1与特殊儿童沟通的能力:使用符合特殊儿童特点的语言和姿态进行特教工作,尊重特殊儿童,能够宽容耐心地与特殊儿童进行有效沟通。

8.2与同事的沟通合作能力:能够与同事进行良好的合作交流,分享经验和资源,共同发展。

8.3与特殊儿童家长和社区的沟通合作能力:尊重并能够与特殊儿童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,共同促进特殊儿童发展;协助特殊儿童及特教学校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。


三、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

 

培养目标

毕业要求

培养目标1

培养目标2

培养目标3

培养目标4

践行师德

1:师德规范

H

M

H

 

2:教育情怀

H

M

H

M

学会教学

3:学科素养

M

H

M

H

4:教学能力

M

H

M

H

学会育人

5:班级指导

H

M

H

L

6:综合育人

H

M

H

M

学会发展

7:反思研究

L

H

L

H

8:沟通合作

 

L

L

H

 

注:1.根据毕业要求对各项培养目标的支撑强度分别用“H(高)、M(中)、L(低)”表示该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贡献度的大小。


四、主干学科

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医学

五、专业核心课程

教育康复学导论、教育哲学、殊儿童个别化教学与研究、特殊学校教学教法、特殊教育科研方法、教育心理学、发展心理学、特殊教育史、特殊儿童测量与评估、特殊儿童早期干预、行为矫正技术、融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、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。

六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教学科研实验、教育见习、教育实习、教育调查、毕业论文、社会实践。

七、学制、学分与学位

1. 学制:四年

2. 总学分:157学分

3. 学位:教育学学士

 

八、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

课程类别

学分数

学分要求

百分比

通识教育课程

必修课程

44

52

33.1%

选修课程

8

学科专业课程

必修课程

77(含教师教育课程)

105

66.9%

选修课程

28(含教师教育课程)

教师教育课程

必修课程

24

30(包含在学科专业课中)

19.1%

选修课程

6

  

157

157

100%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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